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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凤阳县人民医院职工健身徒步登山活动工会纪念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点击数:1206  作者:admin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

3.府城镇城区、中都街道内有固定营业场所,单个卖场营业面积2000平米以上,须具有近3年(202111日至今)职工福利类业绩(一个单位单次金额3万以上)一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1.本次职工健身徒步登山活动工会纪念品为100元/人,约400人左右,合计约4万元。(详见附件:凤阳县人民医院职工健身徒步登山活动工会纪念品每份报价清单,如品种描述不准确,以我院实物现场核对为准)。

2.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是全新、原装、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报价须报出单价和每份总价

4.品牌、型号需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招标清单要求,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不得缺项漏项,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替代方案或漏项将导致投标无效。

5.本次招标内相关规格货物中标人须按需供货,院内零库存管理中标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及时供货。

6.所供物品经相关科室使用后,如反映质量有问题的,须限期立即撤换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使用要求的将终止合同,院方有权选择其他方式采购且中标人不得参加院方下次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供货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期、付款方式及其他:

1.付款方式供货、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在一月内支付全部货款

2.本项目为暂估人数,实际用量可能增多或减少,最终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四、最高总价限价:100元/每份(高于最高限价按废标处理)

五、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投标总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运输、人工、材料、利润及税金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所有物品报价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供货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漏报或单项报价有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经评审认定做废标处理)

六、投标要求:

1.报价材料要求: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启封章。

3.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至2024 42616:30止。

4.报价材料递交至凤阳县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二楼招标办)0550-6721996

5.评审中,经评审有效投标人满足三家及以上。若出现通过资质评审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对相同报价的投标人进行二次询价,价低者中标。若二次询价后商务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中标人。

咨询电话:0550-6721996(招标办)   0550-6739545(工会)

监督电话:0550-6713002监察室


附件下载:

投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