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医院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线路整改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凤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部分消防设施设备线路整改项目(重新招标)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
3.工程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
4.工程内容规模: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工期:15日历天。
6.工程控制价: 154372.49元作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至2024年9 月 12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将企业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437509830@qq.com且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电话:13805508531),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按前述要求递交材料的投标人(供应商)。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12日15时00分
2、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递交文件方式:
方式一:现场递交,地址: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方式二:投标人可将报价文件快递到:安徽省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收件人:岳工 13805508531。
如投标人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必须保证文件在2024年9月11日17时前送达至代理机构,否则后果自负。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凤阳县子顺路288号
联系人:刘主任
电 话:0550-6721996
代理机构: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岳工
电 话:1380550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