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降低医院运营成本。我院遵循“同质比价、同价比质”、公平、公开、公正的采购原则,特向符合资质有意愿的供货商发布第二批医用耗材询价公告,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具体询价耗材清单及询价要求如下:
一、询价医用耗材清单
(详见附件)
注:报价公司必须对所有耗材按照附件内耗材排列顺序报价,且不能超过集采价格或我院采购价格,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二、报价条件
1、本次询价范围仅限与我院有常规业务关系医用耗材配送企业;
2、同等报价情况下,优先选择原供货商配送,无上述情况的,能提供唯一配送授权委托书的优先;
3、品种的报价至少持续稳定在半年以上,以保证临床需求;
4、报价供应商应尽量提供实物或彩页供医院参考;
5、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需产品的公司;
6、报价公司必须确保进货渠道合法,资质齐全,产品为全新原装合格产品,并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特殊情况下从报价单截止日起超过15天还未提供授权则报价单作废);
7、报价公司需提交同级别一家及以上医疗机构销售发票复印;
8、报价含运输、卸货、税金及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同时响应我院医用耗材普耗包优惠政策;
9、以上询价表中的耗材选中后如与医院当前在用品牌不一致,需要试用一个月(特殊情况除外)。
10、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请在报价表备注栏填写。
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其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以上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8日17:30。
2、地址:凤阳县子顺路288号凤阳县人民医院药学部。
3、联系人:王老师 0550-6736542
四、报价单要求
1、封皮:报价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所有医用耗材报价请务必不要改变耗材顺序,不能参与报价的医用耗材请在报价栏“/”,并在备注栏注明“不参与”。
3、本询价表经报价公司盖章后有效,在拆封日或拆封日之前送(邮寄)到药学部;
凤阳县人民医院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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