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医院短信服务项目已批准采购,招标人为凤阳县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短信服务包
2、项目单位:凤阳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预算:0.08元/条。
5、最高投标限价:0.06元/条。
6、项目基本概况: 采购短信服务包,满足我院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医院的身份验证工作;配合我院微信公众号和互联网医院承建商完成软件改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评标办法:最低价评分法。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3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报名人招标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25年6月 13 日15时00分
2、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递交文件方式:
现场递交,地址: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如投标人以快递方式递交文件,必须保证文件在2025年6月 13 日15时前送达至投标地点,否则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凤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凤阳县子顺路288号
联系人:夏老师
电 话:0550-6735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