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人社局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精神,现将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16年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纳入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技能鉴定条件由职业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查。
2、报考工种应与本人从事工勤岗位一致。
3、报考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空缺数。
(我院高级工岗位设置为11个,现聘9个;中级工岗位设置8,现聘8个;初级工岗位设置8个,现聘2个。)
本次科申报岗位数为:高级工2个,中级工0个,初级工6个。
4、工勤人员所在单位应根据岗位空缺情况、任职条件等对工勤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提出审核意见。
5、工勤人员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作为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
三、报名所需材料及时间安排
1、个人按要求填写报名表,由其所在科室同意后,将报名材料上报人事科。考试时间由人社部门另行通知。
2、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单位开具的工龄证明(或在审批表单位意见栏中直接填写);身份证、初中以上毕业证(或户口本)、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初、中、高级需小二寸照片4张,技师需小二寸照片6张;个人电子档照片(照片像素为:宽200高280,大小不超过200K,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要求和纸质照片同底,照片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报名所需相关表格请从凤阳政府网自行下载。
3、报名截止时间6月27日。
人事科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