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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孕检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0  点击数:836  作者:
全院各科室:
我院对育龄女职工和男职工配偶进行免费B超孕检,这不仅是对计划外怀孕的一种有效监管,同时也是一次免费妇科体检。但近来有些同志不能按院方要求的时限参加孕检,给计划生育监管工作带来困难。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育龄女职工。原则上每季度一次孕检,如有特殊原因必须向院计生办说明原因但半年内必须孕检一次。
二、男职工配偶。每半年必须孕检一次,或递交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已参加其单位的孕检证明。参加我单位孕检时应出示其身份证,并将号码抄录在检查报告单上。
三、对请长假的女职工,必须一季度孕检一次。
四、在每次院部通知的孕检时间内,未及时参加孕检者,每延迟一天扣发20元工资或奖金;延迟10天以上停发工资和奖金,待孕检后补发工资,当月奖金不再补发。
五、门面出租房和院内职工出租房应登记建档,对育龄妇女每半年孕检一次。房屋出租人,必须主动全程配合此项工作。
六、对于新聘人员,人事科在签定聘用合同前,应让已婚女职工和已婚男职工配偶递交由我院出具的孕检报告。
七、超声科、妇产科等科室应对自己所做检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特别是超声科必须人证符合方能出具检查报告。
八、本文件与凤医字[2008]23号文件一并执行,如有抵触以本文件为准。
临淮关分院要积极主动与本部对接,尽快同步执行计划生育的各项制度。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抄报:县计生委、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