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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告

关于凤阳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 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15  点击数:858  作者:admin

一、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消防设施维护及维修服务

二、项目内容:

1、凤阳县人民医院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及维修服务,具体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消防维保方案》相关要求;

2、维护、维修工器具及属于一次消耗性辅料(包含不限于润滑油脂、密封圈带、各种螺丝、钢丝、铁丝、吊杆、管卡、做支架有的角铁、槽钢……等)均由报价人自理,所产生的费用包含于合同金额范围内;

3、维修需更换的零部件由询价人提供,所产生的费用由询价人承担;

4、报价人需将损毁的零部件完整移交与询价人,否则视为一次性消耗辅料。

三、相关要求:

1、报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报价),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临时二级以上资质。

2、项目最高控制价: 12 万元人民币,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3、服务期限:自合同(协议)签订日起1年。如服务方有违约或过失行为,询价方可单方面即刻解除合同(协议),并扣除当季度应付服务费用,并保留追究服务方相关责任的权利。

4、付款方式:合同(协议)签订后询价人不支付预付款,服务期内按季度(三个月)分次支付相关费用。

5、报价人须提供相关经营及资质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以上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盖报价人公章(两页及以上合同内容,须盖齐缝章),则以无效报价进行处理。

同时报价人须响应《消防维保方案》(附件1)、《合同书》(详见附件2)中的各项要求,并填写拟定合同金额,打印签字盖章(两页及以上合同内容,须盖齐缝章)作为报价单附件,否则以无效报价进行处理。

四、报价方式

各报价人将报价单及相关附件于2019年2月22日下午15:00前密封签字盖章,并递交至凤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5212064852。报价人所报资料一经递交不再退还。

五、院方在收集相关报价文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议,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最低价中标,如第一名放弃,则依次顺延。

六、本次询价最终解释权归凤阳县人民医院所有。

  

 

            凤阳县人民医院保卫科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消防维保方案》.docx

附件二 《合同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