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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促扶贫 医保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9-01-18  点击数:1443  作者:

 

---记建档立卡贫困户赵国华老人住院享受健康脱贫政策的全过程

 

赵国华今年85岁,家住门台镇祁营村,体弱多病导致经济拮据,2015年村里给办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政府代交了新农合参保费。10月23日上午,赵国华老人自觉心悸、胸痛、气促1小时,劳累后较平日明显加重,伴头昏、上腹部不适、乏力,家人急忙携带身份证、安徽省贫困人口医疗服务证于11:00送到县人民医院诊治。

在人群拥挤的门诊就诊大厅,通过贫困人口优先诊疗绿色通道,5分钟后赵国华老人被医师初步诊断“冠心病”,收治心血管科住院治疗。在医保“一站式”服务大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窗口,她的家属签署了一份《 凤阳县人民医院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和行为规范协议书 》,免交住院预交金快速办理入院手续。

11:10分,赵国华老人被安置在心血管病区健康病房,住院管理系统平台工作站一览表上显示出贫困人口标识的住院信息,经过健康脱贫政策培训的护士细致向病人与家属宣教“三保障一兜底及351、180健康脱贫政策”后,他们不再为老人的住院治疗费用发愁了。

床位医师刘玄德严格遵照按病种付费执行目录用药,未使用自费药品与非医保报销的检查。治疗期间,徐祝勤副院长来到床前给老人家查房,了解病情查看诊疗方案,嘘寒问暖交代家属注意事项。在医护人员的精心照顾下,赵国华病情明显好转,于10月26日出院。通过贫困人口专用结算窗口结算,此次住院总费用3516.26元,新农合补偿3341元,民政救助352元,自付175.26元,她的儿子非常激动,感谢党的好政策,花钱较少得到服务较好,感谢医护人员的热情服务。

自健康脱贫政策实施以来,凤阳县人民医院严格执行“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好病。1-10月份,我院贫困患者住院 2695人次,医疗总费用14059212.89元,新农合补偿12025833元,大病保险245676.49 元,民政救助 1273221.4 元,财政兜底69750.38元,有效解决贫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审/马开美  文、图/张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