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及资质要求
1.项目名称: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水处理软化剂)
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有近3年内至少3家企事业单位、年合同额不低于5万元的合作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二、采购内容
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水处理软化剂),用于血透室、内镜中心、口腔科、检验科等临床科室。预算单价:18元/袋,年预计采购数量:1000袋,本次采购一年用量,预算总价:1.8万。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1.提供分项报价及总价,报价需包含定制、运输、装卸、发票等全部相关费用(具体见报价单)。
2.提供经营该类产品的有效资质,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提供产品彩页及对应产品介绍;
5.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是合格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6.所供物品经相关科室使用后,如反映质量有问题的,须限期立即撤换整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质量使用要求的将终止合同,院方有权选择其他方式采购且中标人不得参加院方下次组织的相关采购活动,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供货方自行承担。
三、合同期、付款方式及其他:
1.合同期限:为一年,以实际签订为准;
2.付款方式:中标单位按照上月/季/年度实际发生的供货金额提供发票及甲方签收的送货回执单,经甲方确认后按月/季/度结算一次;
3.本项目为暂估为一年1000袋,实际用量可能增多或减少,最终以实际供货量据实结算。
四、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1.商家报出每项单价,以每项单价乘以暂定数量,以此计算总价,总价最低中标;投标总价(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包含定制、运输、装卸、发票等可能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供货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2.评审中,经评审有效投标人满足三家及以上。若出现通过资质评审且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对相同报价的投标人进行二次询价,价低者中标。若二次询价后商务报价仍然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中标人。
五、投标方式:
1.报价材料要求: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在档案袋中,档案袋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封口处需加盖启封章。
2.报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至2026年10月27日下午15:00。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投标书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至凤阳县人民医院药学部办公室,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将投标书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竞标资格。
3.报价材料递交至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子顺路288号凤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药学部 王老师 0550-6736542,或直接送至药学部办公室。
凤阳县人民医院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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