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外环境美化绿化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外环境美化绿化
2.招标人名称: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
3.工程地点: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
4.工程内容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5.工期:20日历天。
6.最高投标限价: 299944.58 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⑧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招标文件获取
1.邮箱报名:2026年2月 6 日至2026 年 2月 12 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邮箱437509830@qq.com(注:电子邮件加盖公章发自邮箱,递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投标报名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报名单位公章);
3. 文件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公司发送至各报名符合投标单位的邮箱。
4.投标人资格由招标单位在开标时依招标文件审查确定,招标代理单位接收投标单位报名不代表其资格合格。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2.地点: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3楼会议室。逾期未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凤阳县大庙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凤阳县大庙镇庙中街72号
联系人:程书记
电 话:13955063403
代理机构:安徽明都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蔡庄F2小区东门南侧35号
联系人:岳工
电 话:13805508531